初一年级法律知识竞赛

2014-10-27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为了响应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的号召,落实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和谐社会,初一年级的学生在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础上,进行了法律知识竞赛的预赛和决赛。预赛由全班同学集体参加,以试卷形式进行。全班同学交完答卷后算出班级平均分作为基础分,并选出四名成绩优异的同学参加决赛。决赛则以现场对答的方式在全年级观众的面前展开,更加考验选手的学识和应变能力。
     决赛在10月24日正式举行,我们有幸邀请到了立丰律师事务所的孔丽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的杨玲博士作为嘉宾参与了此次竞赛。
     第一轮是必答题,八个班级的同学凭着自己赛前充分的准备都轻松完成了作答。第二轮是考验智慧与应变能力的抢答题,这一轮的答题要求比起第一轮来更加惊险。选手们不仅要了解题目答案,还要迅速按下抢答器,抢按会被扣分;按晚了就会将机会拱手让给他人。比赛的难度增加,可看性也更强。
     抢答赛开始了,只听主持人李老师说道:“三,二,一,开——”“叮咚——”“始”字还未出口,就听见一名性急的同学抢按了抢答器,被倒扣了10分。台上选手大感懊悔,台下观众也跟着捶胸顿足。观众们的情绪随着比赛的节奏波动着。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后,八个班级之间渐渐拉开了差距。但是仍是不相上下,暂处落后的班级与第一名的班级差距也不是很大,并有随时逆袭的可能。
     然而最终决定胜负的是最后一轮的案例分析环节。这个环节中各个班级会阅读一个不同的案例,阅读完毕后将有两分钟时间阐述对这个案例的分析和见解,最后杨玲博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最后,初一七班以310分的高分拿到了此次竞赛的桂冠。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了解到了要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就首先要认识到自己身上的责任,有了责任心,才能将法律牢记在心,缔造出美丽而和谐的社会。(初一4班 林俊昊)


     2014年10月24日,初一年级的同学们举行了“模拟小法庭”的法律知识决赛。在多功能厅的舞台上,各班参赛同学身着正装,俨然处于法庭当中,积极应对各项法律知识的挑战。
     早在10月8日,初一年级就进行了预赛,从各班选拔4名法律知识优秀的同学参与决赛。我们初一(7)班最终由吴俞葳、刘璟、汤沁欣、黄嘉树四位同学参加决赛。
     赛前,我们4名同学经常聚到一起,讨论准备材料和比赛细节。我们借阅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书籍进行阅读。我们对比赛进行了细致分工,刘璟心眼细致,负责记题目和答案分析;汤沁欣手脚快捷,负责按抢答器,吴俞葳和黄嘉树声音洪亮,负责答题。我们四人肩负为班级争光的责任,都暗下决心,一定要以优异表现为班级拿下第一。
赛    日,在全年级同学的期待和鼓励中,参赛同学都满怀信心,像一个个小律师一样端坐赛桌,等待一个个紧张的挑战。比赛开始了,随着一题题的出现,抢答器被一次又一次地按响,所有的参赛选手都在全力以赴。案例分析是最紧张的一个比赛环节。每班按照抽签顺序进行答题,有1分钟讨论,2分钟答题,1分钟补充,并且有专业律师进行评价。当大屏幕上出现案例例文时,大家都全神贯注,一边在唰唰地写个不停,一边在小声地讨论,一边在关注着时间,一边在为回答准备。最终,8个班级的同学都对各自案例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赛终,由各班必答、抢答、案例分析及预赛积分形成各班总分。我们班与8班并列350分,将在附加题中决出胜负。参赛同学的心都到嗓子眼了,全场观众也都神态紧绷。“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开始!”话音刚落,我们班的抢答器被按响。“答案为B”。“正确!”
     我们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夺得了第一名!
     这场法律知识比赛,不仅让同学了解和掌握了很多法律知识,更通过一些案例让法律贴近我们的生活,以更好地约束与保护自己。(初一(7)班 刘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