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题目】青少年的法律保护
【主讲教师】杨华
【针对年级】初一
【上课地点】公共教室A307
【讲座简介】
一、法的定义与分类
二、民事、刑事责任主体及效力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听后感】
周二,我参加了由杨华老师组织演讲的青少年的法律保护讲座,老师栩栩如生的演讲,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其中,各种鲜明的例子,使这次讲座更具吸引力,让我和同学们在轻松的状态下,了解了更多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对此,我感到学校组织的讲座,对学生扩充课外知识面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也感谢杨华老师的充分准备,与严谨认真的态度,为我们带来了一次精彩,令人难忘的讲座课程。本次讲座所讲的内容,我感到十分充实,也十分有用,也可以在适当时候应用于对自我的保护上。(16届1班 成懿婕)
通过本次《青少年的法律保护讲座》,我了解到了法律保护对我们人身安全及心理健康产生的极大作用。法律并不能解释成为一种约束人自由的工具,而可以解释为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一种依据。它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历史上差异显著,但二十世纪以来,这种差别开始缩小。讲师在讲座上讲了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辛普森案件,说到了法律的正义之网中还所存有的漏洞,还举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向我们阐述法律,确实令我们感觉到各种明令条框的约束性。(16届1班 於睿翔)
这次我参加的讲座是青少年的法律保护,这次的讲座让我对法律知识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这次活动中,让我们对什么世界三大法系有了初步的认识,在世界三大法系中主要是包括了:“万物之本的大陆主义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和“资本主义法系”。在老师们讲述的过程中,我们也能清晰的感受到了老师的见解十分到位,语言也很流利。在这次讲座中我也深刻地明白了在面对身边的紧急情况和矛盾纠葛时应该怎样正确地去解决他们,处理他们。(16届1班 郑婕)
周二,我去听了一场关于法律的讲座,我从中了解到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首先,老师给我们讲了刑事案件,其中最主要举了一个例子,是当时轰动全球的“辛普森案件”。详细地告诉了我们辛普森这个杀人凶手是怎样让法官无罪释放的。之后老师有分析了一个ABCD和一只羊的关系,很好地解释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法律是武器,但不是用来伤害人的,我们应该用法律去保护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是用法律。(16届1班 沈睿杰)
这次我参加了关于《青少年的法律保护》的讲座,令我对法律有了一定的兴趣。本次活动让我明白了应该如何正确地对待身边的紧急情况和矛盾纠葛。与此同时,也让我对世界三大法系有了初步的理解,包括社会主义法系,资本主义法系和万物之本的大陆主义法系;同学家长的讲座也十分精彩,见解十分独到,语言容易理解,在分析的案例中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黑人明星辛普森杀人案,它无罪释放的判决结果在让人大吃一惊的同时,也说明了法律不是完美的,需要我们这一代继续修改。(16届1班 姜宇辰)
通过青少年法律的讲座,我了解到了许许多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了解了我们身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应该用如何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的身心健康,以及以后如何当一名律师。 本次课堂讲了许多小故事,例如著名的“辛普森案件”,也有在以后的法律考试中常出现的题目,让我知道了法律是社会的最高层规则,也同时明白了我们应该在什么时间该做什么事情。我很感谢这堂法律讲座,提高了我对法律知识的兴趣,明白了法律在我们这个社会,甚至在整个世界中重要的地位,收获不小。(16届1班 韩泽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