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是我们的职责
--——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七周国旗下演讲
2010-10-13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我是初二(6)班的李舟凡。
这周六就是九月初九了,一块重阳糕,一杯桂花酒,又到一年登高时,也是重阳敬老日。重阳节,即敬老节,脑海中隐约浮现出“孝敬”二字。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长辈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孝敬、关爱、帮助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从法律上确定了孝敬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儿女晚辈应尽的义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乃中华民族做人的一个准则。“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敬老爱老的美德是黑夜里的一盏灯,是寒冬里的一把火,是沙漠中的一泓泉,是久旱时的一场甘霖,是和谐社会的凝聚剂。
敬老爱老古有东汉的黄香温席,如今在我们身边有一位上海建平中学13岁的少年。这位同学9岁时,母亲双目失明,他幼小的肩膀过早地承受了家庭的较多责任和义务,为了买一盘母亲喜欢的沪剧磁带,他利用休息日在上海的街头整整跑了6个小时!他的一篇《妈妈,我就是你的眼睛》的发言,使在场的全国女市长考察团的26位成员潸然泪下。
近代伟人们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朱德总司令著文《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无比的爱和高尚的品质;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陈毅探母,执意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每逢假日,李鹏夫妇总要带上母亲喜爱的食物,到母亲处请安问好。这些老一辈革命家无论是战争年代条件如何艰苦,还是建设年代日理万机,都没有忘记中华民族尊老尽孝的传统,为整个社会树立了楷模。
母亲十月怀胎赋予我们生命,家人含辛茹苦把我们抚养长大,给予我们温暖的家庭。他们为我们的成长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为我们美好的未来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们学习、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饱含了父母、长辈辛勤的付出,我们每一次的进步都凝聚了父母的引导、支持和帮助。我们从小就在爱的沐浴中成长,“滴水之恩应以涌泉相报”,更何况是为了我们的快乐和成功甘于奉献一切的他们,我们没有理由不孝敬父母长辈。
我想,孝敬应当是发自内心的。我们作为学生,孝顺尊敬父母首先应做到:独立思考,勤奋学习;尊重父母,理解父母;体谅父母,慰藉父母。接受父母的意见和教诲,我们虽然已经长大,有了自己的思考和意识,但在与父母意见发生分歧的时候能够接受并辨识长辈的经验和不同见解,即使与父母的意见不一,也应心平气和地与他们交流;在家里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减轻父母压力的同时也能各方面锻炼自己;在家人遇上不顺心的事时,能够聆听他们倾诉,并予以恰当的安慰;为辛苦劳累的父母长辈递上一杯水,亦或一声真诚的问候等等,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我们能够做到,而且也能让父母长辈体验到我们的孝心。
我们不仅应该关心家里的人、身边的人,也应该帮助一些与我们素不相识的老人们。像车上让座,扶老人过马路,照顾年纪较大的邻居等,这些往往都是举手之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有一颗孝爱之心,都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孝爱美德的话,我们的社会将会更美好,更和谐,更温暖人心。
当然,孝敬应该不仅仅是重阳节的话题,而更应该每时每刻深入每个人的内心,并付诸行动。为人子女,孝敬父母是我们的本分;作为公民,帮助老人是我们的义务。从点滴做起,让敬老、爱老、助老这根接力棒永远传承下去。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