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华育中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表达和维护基层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2、华育中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学校工会领导下和徐汇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意愿开展工作。
3、华育中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工会主席兼任,与学校工会同步换届。
二、基本任务
1、督促、检查有关女教职工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2、调查、了解女教职工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反映,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3、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参与学校制定相关保护妇女权益文件等相关工作。
4、针对女教职工的思想、特点和文化技术素质状况,开展具有特色的教育。
5、组织学校女教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做好女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6、协助做好一年一次学校女教职员工妇科检查、特种重病续保工作。
7、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上级单位推荐学校优秀女性人才。
8、完成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工作制度
1、华育中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照 “三重一大”议事原则进行决策。
2、华育中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我校女职工工作。每学期定期向校工会和区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遇有重大事项,由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3、华育中学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加强调研、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上海市民办华育中学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