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育中学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进入书库不准带包。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各组、各处公费订阅的杂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年度结束,上交图书馆。
5、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馆查阅,一律不出借。
6、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退学学生必须凭学校人事部门或教务处开出的离校单,归还所借图书,经图书馆盖章后方能离校。
7、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本校教职工凭人事部门通知立户借书,离校时也须凭人事部门签发的离校证明,还清图书,盖章后成效。
2、文学类书籍,教师借书2册为限,借期一月,其他人员限借1册,借期相同。过期不还将作停借相应时间处理。
3、教学人员借阅业务书籍以10本为限,借书期限为一年,学期结束前还清。如需续借请带原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未还清者下学年不予借书。
4、如书籍遗失按原价进行赔偿,贵重书籍按市场现价赔偿。
5、借书时间为每星期1-5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6、教工借书中午停借,此时为学生借书阅览时间。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馆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毕业,转学离校时应凭教务处签发的离校单办理还书手续,经盖章后有效。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每周一次可借图书1册,期限二周(毕业班和开架学生适当放宽),过期不还将作停借相应时间处理。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二周停止借书。
4、借书开放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中午12:20-13:10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市场现价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的。
4、借书时须保持正常秩序与安静环境。
华育中学图书馆管理员工作常规
1、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每周的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及时添购书籍,充实书库,采购时应严格把关,防止黄色或不健康书刊混入。
4、添置新书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随时做好新书介绍工作,尽快上架出借,加强流通。
5、及时做好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按时调换阅览室的报刊杂志,努力做到报纸、杂志的装订、保管工作。
时注意对学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6、努力为教学第一线服务,及时向各教研组提供有关教育、教学信息和教学经验,推荐教学参考书籍。
7、教育学生遵守借书纪律。保持图书馆和阅览室的安静。
8、阅览室和书库应勤打扫,经常开窗通风,霉季过后要进行翻晒,防止书籍霉蛀损坏。
9、注意安全,下班时要注意检查电源,及时锁门,防止事故发生。
华育中学图书馆借书规则
1、借书凭本人借书证,借书证不得涂画,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遗失者需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补办。
2、每人每次限借1本,期限2周,到期可办理续借手续,过期不还每天罚款0.05元。
3、借阅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检查并指出所借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等情况,还书时发现图书污损或遗失图书,按书价的2-10倍赔偿。
4、学生毕业、转学,必须来馆办清借还手续,毕业班离毕业考前二周结束借书。
5、借书时须保持正常秩序与安静环境。
6、借书开放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中午12:15~13:15。
图书馆赔偿制度
1、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人为污损影响阅读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赔偿相同版本的书;无法购到原同样的书,则按原价赔偿。贵重书和绝版书须按情况处理。
电子阅览室规则
1、学生凭借阅证或学生证进入电子阅览室,并在登记簿上签名。
2、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携带零食和饮料入内。
3、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玩电脑游戏。
4、学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听劝告者当即取消其电子阅览资格,视其情节及态度进行批评教育。
5、本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8:30。
教师资料室规则
1、本室仅供华育中学教职工教学科研阅览使用。
2、书报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使用,原则上不外借。
3、保持室内整洁安静
4、开放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8:00~16:30。
教职工借书规则
1、本校教职工凭人事部门通知办理借阅证,借阅证不转借他人使用。遗失者须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补办。
2、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选书时请保持书架整齐。
3、教职工每人可借书籍30本,借期一年。学年结束,请来馆清理个人借阅情况。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发现遗失、损坏、涂画等,则按有关章程处理。
5、教职工离开本单位时,必须来馆办清还书手续并交还图书证。
6、借书时须保持正常秩序与安静环境。
7、图书馆开放时间 :星期一~星期五8:00~16:00。
图书剔旧原则
1、在藏书保障量达市教委要求后,按市教委要求,每年按2%进行剔旧工作。剔旧时则遵循以下原则:
2、内容陈旧、不适合学生阅览的,一经发现及时剔除。
3、复本过多的。
4、流量过低的。
5、书籍陈旧、破损严重的。
学生借书规则
1、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借书证保持整洁,不转借他人使用。遗失者须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补办。
2、本室实行全开架借阅。
3、每人每次限借3本,期限1个月。选书时请保护书架整齐。
4、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借阅时应当面检查并指出所借图书有无破损、涂画等情况。发现有人为损坏或遗失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毕业、转学,必须来馆办清借还手续。毕业班离毕业考前两周停止借书。
6、外借室保持正常秩序与安静整洁的环境。
7、开放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8:00~16:30。
学生阅览室规则
1、学生进入阅览室,在登记簿上签名。
2、保持室内安静,不大声谈笑、喧哗,不随便搬动桌椅,不多占座位,离开时请放好椅子。
3、保持阅览室整洁,不在室内吃零食、饮料。
4、本室书刊只供在室内阅览,不私自带出阅览室。
5、爱护公物,损坏图书按章处理。
6、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听劝告者并酌情批评处理。
7、本室开放时间:每周一~周五 8:00~16:30